屋宇署曾發消防安全指示予華豐大廈 法團時隔16年未遵辦

【on.cc東網專訊】佐敦華豐大廈昨日發生三級大火,導致多人死傷,引起社會關注大廈的消防安全事宜。屋宇署證實,2008年曾向佐敦華豐大廈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但至今仍未遵辦指示。有地區人士直言,曾與大廈法團溝通,惟遵從命令及做大維修也出現分歧,最終沒有執行相關要求。

屋宇署指,該署在2018年亦就大廈公用部分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註冊檢驗人員去年建議需進行修葺工程,當中包括更換防火門、提供逃生樓梯防護門廊等。現時註冊檢驗人員與大廈法團商討承建商招標事宜。

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今日(11日)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在2017至2018年期間,曾與華豐大廈法團溝通並請民政處協助,但法團內部有爭拗,就是否遵從命令及做大維修也出現分歧,最終拒絕區議員協助,令他們錯失這宗個案,他強調已多番提醒法團要遵從屋宇署命。他稱舊樓小業主在揀選工程顧問不時有困難,例如招標過程發現工程價格昂貴。

建築測量師何鉅業在同一節目指,近年政府已推出不同資助協助舊樓業主進行維修,亦有技術支援,但始終資助有上限,過程當中,業主就誰作牽頭及金錢問題, 出現障礙及拖延。他贊成由政府介入先代辧工程再追回費用,不過全港舊樓眾多,不可能要求政府代辦數千幢樓宇的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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