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稱全港逾9500幢樓宇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 油尖旺佔最多

屋宇署稱全港逾9500幢樓宇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 油尖旺佔最多

佐敦道華豐大廈三級火,造成5死40人受傷。屋宇署約16年前向大廈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至今未遵辦。屋宇署表示,會繼續與法團及顧問公司密切跟進有關所需的大廈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已向法團發出警告信,敦促其盡快展開改善工程,會在有需要時考慮提出檢控。

屋宇署回覆查詢時表示,截至去年年底,全港未遵從指示的樓宇有9578幢,較多分布在油尖旺區、深水埗區及中西區,分別有1843幢、1267幢及1076幢。

署方說,若業主未能遵辦指示而又沒有合理解釋,會就個案的實際情況,按《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採取執法的工作,包括發出警告信及檢控失責業主。另外,政府正建議修訂《條例》,賦權執行當局可代未能遵辦《條例》要求的舊式目標樓宇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在竣工後收回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