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稱被捕當日遭武力對待

「屠龍小隊」等人涉嫌串謀在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續審,辯方繼續盤問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黃振強表示,被捕當日遭受武力對待,辯方指警員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他,事後醫療報告顯示黃振強臀部有瘀傷、浮腫,面頰擦傷,另在錄影會面中曾向警員稱自己參與10月一場示威活動時屬「和理非」。 代表被告李家田的大律師展開盤問。黃振強說,2019年6月與被告李家田初次見面,辯方問李家田有否向黃振強提過修讀浸會大學電影系高級文憑、機器與燈光專業,會到示威現場拍攝紀錄片,黃振強回答只知道李家田修讀電影系,聽過李家田說想到示威現場拍攝材料。 黃振強憶述被捕過程,指警方撞門內進,多於3名警員即時進入他所在的房間,多於1人作出武力行為,包括以手掌拍他的面部 ,並以警棍向他的身體揮動等,當時感到痛楚而大叫,形容武力行為持續約10至15分鐘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