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樓梯放工具被消防處搬走 古思堯入稟小額錢債索償5.9萬

【on.cc東網專訊】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指在荔枝角永盛工廈住處外擺雜物,被票控「阻塞逃生途徑」,案件今年10月提訊,排期本月18日開審。該案提訊後,古思堯同在10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消防處沒有通知便清理,又沒有通知他的朋友,屬行政失當,要求賠償5.9萬港元損失。案件排期2024年4月24日審理。

申索人是古思堯,被告是香港消防處。申索書在10月27日撰寫,申索人指,自己居於長沙灣永盛工業大廈一單位20多年,該處亦是他的工場,他會在該處製造行為藝術抗議物品。今年4月,消防處人員巡查,要求他將後樓梯的物品清理。

申索人指,自己是腸癌康復者,6月份他因大量出血入院,住院期間消防處突然派人搬走他的所有物品。申索人稱,消防處清理時沒有通知他,而他入院時,朋友雷玉蓮女士有向管理處留下她的電話,但消防處也沒通知雷,屬行政失當,要求賠償損失5.9萬港元。

案件編號:SCTC4258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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