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傷亡權益會蕭倩文指修訂措施有助避免工人未離開工地而無人知

政府刊憲修訂《密閉空間工作守則》,設有6個月寬限期,11月30日生效。 修訂加強東主或承建商對監督密閉空間工作的要求,列明評估某工作是否屬於地底喉管工作的考慮因素,包括是否符合規例對密閉空間工作的定義、相關密閉空間是否在地底,以及是否涉及任何喉管工作而可能有空氣危害風險。修訂又要求全程在密閉空間出入口拍攝,片段要保存1年,並在合理時間內可提供予查閱。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相信增設出入口記錄源於去年9月圓方商場地底管道致命工業意外,措施有助避免再有工人未有離開工地而無人知悉,提高前線業界警惕作用,但認為整體修訂只屬小修小補,對未有就密閉空間工程增設強制呈報機制感到遺憾,相信呈報機制有助勞工處巡查,加強監管業界。 她又說新修訂界定某工作是否屬規例所指「地底喉管工作」的考慮因素,可以令業界對「密閉空間」的認知更具體化,有助推動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