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城一單位違規作無牌旅館出租罪成 或被銀行追討貸款

【on.cc東網專訊】日出康城一單位業主將之用作無牌酒店或賓館出租被裁定罪成。若單位在限定時間內再重犯,有可能被執行更嚴重的處罰。該單位疑被用作Airbnb出租,做法違反有關條例,亦違反其大廈公契,可能會被銀行要求Call Loan(追討貸款)。另外,Airbnb當前在港出租仍沒有有效法律規管,屬無牌旅館範疇,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屬於刑事罪行,

民政事務總署下轄的牌照事務處於早前公布,日出康城Malibu 1B座高層D單位,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5/5A,即觸犯管理無牌酒店或賓館罪行,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牌照事務處還表示,從定罪當日起16個月,若發現重犯可被作出封閉令,封閉令一經作出,封閉時間將達6個月。

該單位被指疑作Airbnb出租,但當前Airbnb在香港未有有效法律規管,而與之最接近的條例當屬《旅館業條例》,當中列明了任何處所出租少於28日的都需要申請旅館牌照,而Airbnb的出租基本都少於28日,尚不合法。而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可被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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