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任何人煽惑他人令選票無效可能干犯《選舉條例》

廉署:任何人煽惑他人令選票無效可能干犯《選舉條例》

廉署留意到近日有人在互聯網呼籲他人在區議會選舉選票上打兩個剔號。廉署提醒市民,在選票上打兩個剔號會令選票無效。任何人煽惑他人令選票無效,有可能干犯《選舉條例》,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

《選舉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廉署必定會嚴正執法,打擊所有涉嫌違反該條例的行為。

廉署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維護選舉廉潔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