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海外護士 當局稱勿語言能力設限

本港醫護人手持續不足。
本港醫護人手持續不足。

【本報訊】港府月初擬修訂《護士註冊條例》,包括容許非本地培訓護士免試有限度執業。惟外界憂慮海外護士未必能用中文與病人溝通,或影響服務水平。有衞生官員昨日表示,香港是國際化城市,認為在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上不應預設語言上的要求,建議交由醫療機構招聘時自行決定。

卸責聘任機構自行決定

政府建議修例引入海外護士,其在指定機構受聘一定年期,並獲僱主確認表現滿意就可以免試註冊。而當局或考慮部分職位的護士毋須精通中文亦可受聘,包括手術室護士等。有醫生對有關政策表示憂慮,認為公立醫院的護士最好懂得中文,因工作上少不免要與病人進行溝通,例如手術室護士需要向病人確認身份和手術的部位等。

有衞生官員回應指,香港常用兩文三語,認為不同工種在語言方面有不同需要,故不應預先設置限制,規定必須懂得中文或英文。他又表示,工作上語言溝通固然重要,但認為不應在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上設置語言要求,因不同工種未必需要直接與病人溝通,故機構會決定在招聘時有無特別的技能要求。他又認為語言也是技能的一部分,對於工作是否需要這方面的技能,建議交由聘任的醫療機構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