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冀暑假前完成修訂區議會條例

政府提出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說,需要修訂區議會條例,涉及多條主體及附屬法例,會盡快提交立法會,希望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完成立法程序,配合今年底舉行的新一屆區議會選舉。 張國鈞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修改涉及六條主體及十四條附屬法例,有六方面的範疇,包括區議會職能、組成及產生辦法,以及加入委任及地區委員會界別的條文等。 立法會會期只剩兩個多月,張國鈞說,律政司要預備的工作都已預備好,又說在立法會完善選舉制度時也處理過相關情況,同樣涉及相當多主體及附屬法例,當時也能在相對緊迫時間處理好。 他指出,《基本法》未有特別寫明有關地區行政管理,由政府自行制定法律,因此今次修改法例,希望能將地區管理撥亂反正,令區議會做到清風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