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規範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是為了處理潛在濫用

政府建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規範海外律師以專案認許方式來港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訴訟。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不認同做法是「一刀切」,又說修例是為了處理潛在濫用制度的情況,例如有人不斷委任海外律師,以拖延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