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稱行政長官權力在三權之上

張曉明表示,香港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稱,香港在回歸前後都不是實行三權分立,是實行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行政長官的地位是在中央之下,在行政、立法、司法之上。 張曉明在基本法頒布25周年論壇致辭時表明,香港不搞三權分立,是《基本法》起草特區政治體制時的重要指導思想,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特首的地位是中央之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上。 張曉明又稱,行政長官的權力,不僅限於領導特區政府,他所具有的雙首長身份,和雙負責制的責任,使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 張曉明表示,行政長官處於特別行政區權力運行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區三權之上,起著連結樞紐的作用。 他強調香港不搞三權分立,香港是地方政權,三權分立則建立在擁有完整主權的國家,對香港最多只有參考價值,不可能適用。 張曉明認為,新政治體制的初期,必然會出現矛盾和磨擦,最明顯例子是立法會「過度拉布」,影響行政運作,但最重要的是行政主導的原則不能偏差。 張曉明又稱,知道自己的言論會引起爭議,但仍然要表明態度,不會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