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課差餉租值修改建議書 5月31日後截止提交

【on.cc東網專訊】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28日)提醒市民可在5月31日或之前登入差餉物業估價署網站或該署「物業資訊網」,查閱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所載,由今年4月1日起生效的應課差餉租值。

如欲就物業的新應課差餉租值提出修改建議,必須在5月31日或之前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以指明表格(R20A)提交建議書,並以郵寄或面交方式送達差餉物業估價署。市民亦可選擇使用該署網頁內提供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以電子表格(e-R20A)提交修改應課差餉租值建議書。以傳真方式送交的建議書則不會被接納。差餉物業估價署強調,根據《差餉條例》及《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該署不會接納在5月31日後才送達的建議書。

差餉及地租繳納人即使已提交修改應課差餉租值的建議書,仍須在徵收通知書上所示的最後繳款日期前繳納差餉及地租。署方會考慮所有建議書,並會於12月1日前將有關決定通知建議書提交人。如應繳差餉或地租因署方的決定而有修改,有關的修改會追溯至今年4月1日,多繳的款額會在日後的徵收通知書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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