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以虛假泊車證使用政府停車場 郵差被判社會服務令
一名郵差以虛假泊車許可證,免費使用政府合署停車場近半年,他早前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1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資深大律師夏偉志求情表示,這次事件令被告失去工作,他已從中獲取教訓,被告品格良好,亦有家人的支持,希望法庭能參考並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的建議。 裁判官覃有方判刑指出,使用虛假文書罪是嚴重的罪行,一般會判處監禁,但考慮到被告願意承擔罪責、本性良好等因素,決定給予被告最後機會,接納報告並判處社會服務令,兩項控罪同期執行。 38歲被告文俊謙,早前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餘下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獲控方不繼續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