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確診堂食涉歧視 平機會雙標受質疑

平機會連日評論食肆拒絕確診者堂食,或會違歧視條例。
平機會連日評論食肆拒絕確診者堂食,或會違歧視條例。

近日有指個別私家醫生診所拒絕為新冠確診者診症,亦有部分食肆不接受確診者堂食,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昨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若服務提供者因對方有殘疾而拒絕提供服務,可能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但如果提供服務或會造成很大的困難,就未必屬於違反條例。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接受本報訪問時坦言,不理解平機會為何理直氣壯,評論餐廳拒絕確診人士堂食可能構成歧視,本港經歷3年疫情期間,政府一直都以不同防疫措施,限制確診者及無接種疫苗的人士的活動,故食肆現在習以為常地對確診人士有憂慮,平機會亦應理解。他又質疑,現時教育局政策亦提及,若學生確診不可上學,反問平機會如何看待此事。

朱敏健指,食肆一般難以判斷顧客是否確診,但如果餐廳貼出告示表明不接受確診者堂食,違反《歧視條例》的機會就較大。他補充,若食肆建議確診的顧客購買外賣則可接受,至於為確診者劃分堂食的餐區,就要視乎理由是否為方便管理、該餐區有無構成較差待遇。

指保護員工食客或非「必須」

朱又指,餐廳以保護員工及其他食客為由,拒絕確診者堂食,或較易作為「合理理由」,但未必屬於「必須」性質,即不一定是必要的抗辯理由,要視乎餐廳有無其他防疫措施,包括員工是否有接種疫苗、工作時佩戴口罩、現場通風系統等。

至於私家診所,在預防傳染病方面,服務提供者的差別待遇需要是合理及必要性質,包括視乎服務提供者的環境。他說,現時防疫措施變得寬鬆,相信醫務所要有合理解釋,拒絕診治新冠患者會相當困難。他舉例指,如有私家醫生拒絕治理新冠患者,就有可能構成殘疾歧視,即使醫生以無口服藥或無專門治療服務為由,拒絕治理新冠患者,也難以成為辯解理由,因為隨着疫情發展,有醫學意見已指出,可向新冠患者提供一般治療。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接受本報訪問時坦言,不理解平機會為何理直氣壯,評論餐廳拒絕確診人士堂食可能構成歧視,「過往疫情3年咁耐唔只係確診人士,就算只係無接種疫苗都唔可以去餐廳,如果咁樣係歧視,以前香港咁多歧視政策,(平機會)主席又唔出聲?」

林認為,撤銷確診者隔離令剛實行不久,本港需要過渡期適應,認為現時不應過多批評場所不願接待確診者。過去3年面對新冠傳染病,本港一直都以不同防疫措施限制確診者及無接種疫苗的人士,其中食肆因市民進食期間會除口罩,屬於高風險場所,需特別謹慎,故食肆負責人現在對確診人士有憂慮亦可理解,「學生返學唔使除口罩,確診都唔畀返;但食肆要除口罩又一定要畀確診者進入,好唔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