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黎智英是案中主腦 庭上展示《蘋果日報》部分報道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以及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的案件,進入第4日審訊。被告黎智英與3間公司代表,否認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兩項勾結外國勢力罪。 控方開案陳詞說,根據證人證詞所指,被告黎智英是本案主腦,《蘋果日報》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出版161篇煽動刊物,當中31篇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發布,包括涉及要求美國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 控方亦指,案發時《蘋果日報》屬本地有影響力的傳媒,設有不同社交平台帳戶等,亦有推出英文報道。 控方在庭上展示《蘋果日報》部分報道,以及印有反修例口號及批評警方字眼的頭版封面,亦講解不同涉案人士的角色。控方指,被告黎智英是傳媒大亨,亦是香港民主派支持者。他在2019年6月開始多次接觸海外人士,包括美國政治人物,商討如何實施有關制裁。 控方將傳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社論主筆楊清奇、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