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經修訂密閉空間工作守則 設半年寬限期

政府刊憲公布經修訂的《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設有6個月寬限期,11月30日生效。 修訂守則列明評估某工作是否屬於地底喉管工作的考慮因素,又要求東主或承建商須採用設備,整段工作期間於密閉空間出入口進行拍攝,並須保存片段記錄一年。 工會對修訂未有加入強制呈報機制感到遺憾;建造商會認為,修訂清晰界定「地底喉管工作」,有助業界參考實行相應措施,又預料成本將增加,但有一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