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換屆前 訂「海濱局」框架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在一個公開研討會上透露,現正與海濱事務委員會探討成立「海濱管理局」事宜,期望於餘下任期內、今年六月前「交功課」,制訂有關建議框架,交由下屆政府落實推行。 保護海港工作由○四年成立的共建維港委員會,轉交前年成立的海濱事務委員會。林鄭月娥透露,共建維港委員會「卸任」前,曾建議政府應在適當時候,成立一個法定組織管理海港事務。一○年她參與該報告書時,視之為「下屆政府才要考慮」的議題。她解釋,由於近來收到不同回應,加上自己的想法,「覺得這個工作可能要開展了」。 「在任內算交了功課」 林鄭月娥昨出席「維港海濱長廊的願景」公眾研討會時坦言,發展局現正與海濱事務委員會探討成立管理局的事宜,作進一步討論。「我現在的目標是希望在本屆政府餘下的任期,即是今年六月或之前,能制訂有關的建議框架。」至於實踐和落實,「經過法律的程序,相信要下屆政府才能推行」,認為起碼算在任內對這個「重要課題」,「交了功課」;又補充如日後成立海濱管理局,須持續有公眾參與,如展開公眾研討會。 去年七月,她曾提及要管理公共資產,政府跨部門處理確實困難,「社會上和立法會都通過不少這類的法定組織,來解決這類的問題,例如醫院管理局、西九文化管理局、市區重建局、建造業議會、機場管理局等。」她當時已明言,「希望海濱的管理和規劃,都有一個類似海濱管理局這個組織。」記者 洪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