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港資料外洩 私隱公署:欠缺足夠措施保障系統安全 違反《私隱條例》

【Now新聞台】數碼港去年遭黑客入侵,私隱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指數碼港欠缺足夠措施保障系統安全,又逾期保留個人資料,導致逾1.3萬人資料外洩,裁定公司違反《私隱條例》,公署已指示數碼港兩個月內糾正。

數碼港電腦系統去年8月遭黑客攻擊,超過400GB資料外洩,事件中有13632人受影響,當中有5292人是求職者以及離職僱員資料,受影響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部分人銀行帳戶號碼,以及信用卡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發現數碼港資訊系統僅依賴一款反惡意軟件偵測異常活動,同時亦未有為遠端存取資料啟用多重認證功能,導致黑客「撞密碼」後,取得具管理員權限的帳戶,竊取系統中的個人資料。

報告亦指出,數碼港不必要地保留個人資料,最長的個案,事主2016年求職,個人資料保留至事發,違反自身政策中,求職者資料只保留一年的規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未有採取足夠及有效措施保障其資料系統安全,亦未有及時根據其資料保留政策刪除已屆保存期限的資料,因而我裁定數碼港違反了《私隱條例》。」

公署已向他們發出執行通知,要求徹底檢視資訊系統安全及保安措施,實施遙距使用者多重身份認證,銷毀所有逾期保留資料等,至於現行《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違反規定,公署權力只可以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機構更正有關違規,如未有依從執行通知,即屬刑事罪行,公署指正與政府審視修訂條例。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其中一個審視的方向就是加大罰則,另外就是一個引入行政罰款的機制,我認為這次的修訂,不應該是少修少補的修訂,應該是整個條例修訂。」

數碼港發聲明指,已加強多項措施,包括提升各個營運層面的資訊系統保安及數據安全的水平和意識,強調會加強內部審查,定期檢視執行資訊保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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