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說明胡鑫宇案 認定為自縊死亡

新聞發布會說明胡鑫宇案 認定為自縊死亡
新聞發布會說明胡鑫宇案 認定為自縊死亡

江西省上饒市鉛山縣致遠中學的15歲男生胡鑫宇在失蹤超過3個月後,遺體近日在金雞山糧倉發現。惟案件疑點重重,包括警方地氈式搜索為何未發現遺體等。當地警方等部門周四(2日)在鉛山縣就胡鑫宇案召開新聞發布會,進一步說明情況,認定胡鑫宇是自縊死亡,屍體發現地是原始第一現場。

新聞發布會上指出,在國內權威刑事技術專家現場指導下,省、市、縣公安機關聯合工作專班通過開展調查訪問、現場勘查、屍體檢驗、物證檢驗鑑定等工作,認定胡鑫宇是自縊死亡,屍體發現地是原始第一現場,無打鬥或拖拽痕迹。屍檢結果顯示,屍體腐敗程度結合當地環境及氣候條件,胡鑫宇屍體符合長期暴露在室外的特徵。

會上又指,公安部鑑定中心恢復胡鑫宇的錄音筆內音訊內容,與他生前留存的語音進行聲紋比對,結合調查情況,確定在現場提取封存的錄音是他持有使用。綜合分析錄音筆中的音訊文件,錄音內容不存在人為合成、篡改情況。而在去年10月14日下午5時40分及晚上11時08分,胡鑫宇錄製的兩段音頻清晰表達了自殺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