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致兆康站設施損毀 4男女囚31.5至42個月 官斥害人害己

案中檢獲的證物。
案中檢獲的證物。

3年前屯門港鐵兆康站發生示威衝突,引致港鐵及輕鐵多項設施被破壞,兩鐵事後花費逾870萬港元維修。警方事後拘捕涉案5名男女,5人早前分別承認及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4人今(14日)在區院被判囚31.5個月至42個月,餘下一名案發時只14歲的女生則被判入教導所。法官李慶年指2019年反修例風波引發出一連串暴亂事件,很多只有10或20多歲的年輕人參與,正如本案5名被告,縱然他們懷着改變社會的理念,但以違法方式表達,害人害己。

5名被告依次是何嘉俊(23歲)、雷呈昊(20歲)、黃健進(35歲)、梁姓女生(案發時只14歲,現年17歲)及陳朗婷(24歲,女),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7日,在屯門港鐵兆康站及輕鐵兆康站一帶,連同他人參與暴動。何及梁認罪,2人分別另有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則獲准擱置處理,存檔法庭。其餘3人則否認控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何被判囚31.5個月,雷、黃及陳同被判囚3年6個月,梁則被判入教導所。黃因感染新冠肺炎,今未能到庭。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的暴動明顯是預先計劃,示威者更帶備口罩及長棍等,有備而來。他們大肆破壞鐵路設施,造成嚴重破壞,不但事後維修費逾800萬港元,亦影響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等,且參與人數逾百人,規模大及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認為本案暴動的規模及情節屬中等,考慮後將被告判以上述刑罰。法官又希望被告能反省及嘗試彌補,能「以夢為馬,不負韶華」。

衝突中兆康站多項設施損毀。
衝突中兆康站多項設施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