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受《文匯》訪問撐 23 條立法 港商陳文平被星政府列「外國代理人」

陳文平成為新加坡針對外國勢力法令生效後的首位「具政治影響力者」。    (九龍商會網站圖片)

曾在《大公報》撰文支持「完善選舉制度」及接受《文匯報》訪問贊成國安法和 23 條的新加坡親共港商陳文平,今日(26 日)正式被新加坡政府確認為「具政治影響力者」(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相當於外國勢力代理人,意味着他必須每年向新加坡政府申報任何超過一萬元坡幣(港幣約 58,000 元)的政治獻金,以及所有與外國機構的關係或所得的移民福利。

現年 59 歲的陳文平在香港出生,根據他接受《文匯報》訪問內容,他小時候居於石硤尾公屋,26 歲、即九七香港主權移交前不久離開香港,定居新加坡。他在新加坡擔任新加坡香港商會會長,不時以此身分發表政治意見,例如 2021 年撰文支持「完善選舉制度」,批評香港人回歸後「不自覺地為爭取所謂民主自由、真普選而全面政治化,開始走上民主大過天、民生不斷爭鬧以及自我消耗的沉淪道路上」。

曾借酒吧予港「藍絲」遭警告

他在 2022 年接受《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贊成國安法,指出「在國安法以前的香港,有些人覺得犯罪是零成本的,好比一百架車集體違例泊車,連馬路都堵死,執法者便難以施罰」。他認為國安法是撥亂反正,將不正常的情況扭轉回來,又期望新一屆特區政府能落實憲制責任,就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

在九七香港主權移交中共前離開香港的陳文平,經常發表親北京立場的言論。    (facebook 圖片)
在九七香港主權移交中共前離開香港的陳文平,經常發表親北京立場的言論。 (facebook 圖片)

陳文平已在本月初辭任新加坡香港商會會長,但他同時是九龍會會長,處理移民事務,私人業務則以地產為主。據《聯合早報》早前報道,陳文平曾於 2019 年因違反《公共秩序法令》,被新加坡政府嚴厲警告。他當時曾借出名下一間酒吧予香港著名「藍絲」楊官華,即「華記正能量」頻道主持;楊官華當時在酒吧舉辦未經批准集會,「邀請公眾探討香港局勢」,被新加坡當局扣查後驅逐出境。

法令兩個月前生效

新加坡政府在本月 2 日公佈,有意把陳文平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容許他在陳情抗辯。至今日,新加坡內政部作出最後決定,表示由於陳文平所組織的活動皆透露強烈政治意圖,依據該國《防止外來干預法令》,為新加坡公共利益着想,正式將陳文平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成為新加坡首宗案例。

陳文平仍有權上訴,傳媒就此查詢其意向,未獲回應。有關法令去年底才生效,內政部稱,法例及相關申報措施旨在協助政府偵測外國干預。根據法令,為免任何人或組織受操縱,成為外來勢力干預新加坡內政的本地代理人,當局可把直接參與新加坡政治的人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並加以管制。

陳文平涉足新加坡社會商業事務,圖為他以九龍商會會長身分出席活動時照片。    (九龍商會網站圖片)
陳文平涉足新加坡社會商業事務,圖為他以九龍商會會長身分出席活動時照片。 (九龍商會網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