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調升至時薪40元 全職兼職等員工均受保障

法定最低工資即日起,由每小時37.5元調升至每小時40元。 勞工處表示,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僱員不論是月薪、日薪、時薪、件薪、長工、臨時工、全職或兼職等,也不論是否屬於連續性合約受僱,均得到法定最低工資保障。但就不適用於留宿家庭傭工、條例訂明的實習學員和工作經驗學員,以及法例訂明的不適用人士。 殘疾僱員同樣受到法定最低工資保障,他們可選擇接受生產能力評估,釐定他們應獲得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或收取按生產能力釐定的工資。 另外,《僱傭條例》規定,僱主記錄僱員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即日起由15300元提高至16300元,當個別工資期的工資少於每月16300元時,僱主須備存僱員的總工時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