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譴責中正達及項目合夥人等 共罰款70萬元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譴責中正達會計師事務所、項目合夥人陳錦福、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凌鎮國,嚴重違反專業標準,分別罰款35萬元、25萬元及10萬元,並下令取消陳錦福執業證書,並且自今日起12個月內不獲發執業證書。 會財局發現中正達、陳錦福及凌鎮國,在香港上市公司中國基建投資及附屬公司2016年度綜合財務報表審計中,嚴重違反專業標準。 會財局指,審計項目團隊未能獲得充分適當證據,評估一項由收購而產生的商譽計量和減值評估,而且未有遵從基本審計要求及運用充分專業懷疑態度。有關缺失對2016年整體財務報表構成重大錯報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