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不一定暴力:污名比疾病更可怕

有精神病不一定暴力:污名比疾病更可怕
有精神病不一定暴力:污名比疾病更可怕

(編按:2023 年 6 月 2 日鑽石山荷里活廣場發生斬人案,一名 39 歲男子在家品店購買一把 12 寸魚生刀,在數分鐘後在同一商場隨機斬人,兩名 26 歲及 22 歲女子身中多刀,送院後均證實死亡。警方調查後發現,男子有精神病紀錄,須定時覆診。案件引發社會對於精神病患者行為的討論,亦有人擔心出現精神病污名化現象……)

暴力是污名

在傳媒和新聞界的描述,「精神病」常常跟「暴力」扯上關係, 看著近年電視台劇集和電影橋段,這誤解似乎並未減退過,「精神病」和「暴力」在大眾心目中仍然是密不可分。然而,根據不同地方研究顯示,有精神病的人並非一定有暴力行為,相反,有精神病的人更有可能是暴力的受害者。暴力行為跟多個因素相關,其中一個最大的因素是過往的暴力記錄,還有, 年輕的成年人比年長的成年人較容易有暴力行為, 男性亦比女性更常出現暴力行為,除此以外,藥物及物質使用記錄、社會壓力、個人面對的危機、在童年時接觸暴力也是跟暴力行為有關,有暴力行為的人不一定有精神病診斷,反之亦然。如大熱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的精神科醫師伸出五隻手指說:「百分之五,在傷人的案件當中,只有百分之五的犯人有精神疾病。」 縱使確實數字在不同研究會有所不同,但結論均是非常接近。

污名比疾病更可怕

把「精神病」和「暴力」畫上等號,是一種污名化現象,即是把「暴力」這負面特質在有精神病的群體放大及以偏蓋全,因而令有精神病的群體在社會上處較低和不利的位置,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按本港數據,污名會令有精神病的人進一步被同事﹑鄰居,甚至是至親的家人﹑朋友誤解和疏離,在求助過程受阻,甚至被專業人士開玩笑 。

精神病污名跟你我無關?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系在2017年底進行電話調查,發現四分一的在職人士受訪者經歷抑鬱、焦慮情緒。香港人壓力大,精神健康服務需求亦大,但因為污名,接近四分三的人也不會尋求專業協助。因為精神病污名,人們對其誤解極深,害怕自己一旦求助就會被裁定為「不正常」,害怕會被歧視和疏遠。有不少接受精神健康服務的人也異口同聲說:污名比疾病更可怕!

想像有一天,你或你的親友遇上精神健康挑戰,你願意面對嗎?你可以好像有心臟疾病、癌症一樣,坦然無懼地尋找協助嗎?當要在公司請病假,可以如實交醫生紙而不用擔心上司歧視嗎?如果以上問題你都答「不」,這都是污名衍生的後遺症。每一個人都有權享有精神健康,沒有人值得因污名而喪失照顧自己精神健康的權利。

消除誤解你我有責

了解過後,我們可以拒絕讓無知擴大污名範圍。有精神病不等如暴力,我們嘗試摒除有色眼鏡,明白即使有精神病診斷,其實跟所有人一樣,有權和有能力享受有意義的生活、 建立社交、投入工作。如果下次再有新聞、電視台劇集和電影明示或暗示精神病等如暴力,大可以說句「這些誤解真害人不淺呀!」



作者: 李昭明(Amanda)

說書人StoryTaler 成立人

臨床心理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