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建議人大釋法 釐清無本地全面執業資格律師 能否處理國安案件

李家超:建議人大釋法 釐清無本地全面執業資格律師 能否處理國安案件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國安法的案件,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抗辯,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日拒絕律政司上許許可,意味針對辯方聘用英國外援的上訴途徑正式止步。行政長官李家超傍晚見記者,表示會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李家超稱,會向提交了中央的報告中,提及黎智英的案件,並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理清無本地全面執業資格律師,能否處理國安案件。

李家超提到建議釋法的理由之一,是擔心香港特區無有效方法可以排除海外律師,或者大律師,因為自身國家利益,而產生利益衝突,亦無有效方法,可以確保該律師不受外國政府、組織或個人施壓、協逼或操控,亦無有效方法可以確保該律師可以遵從香港國安法第 63 條執業活動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保密規定。

他指,香港居民有選擇的律師的權利,但該權利是指該律師是在香港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而非沒有上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因此危害國安案件的被告人不能聘請海外律師,是符合國安法第四及第五條尊重及保障被捕人權利及自由的要求。

對於律政司敗訴,李家超稱律政司在上訴過程中,整個過程都是係全力以負,收集及整理最強、最全面理據向法院提出,對他們的努力予以肯定,亦尊重法庭最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