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不認為海外律師會更了解港區國安法

【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本台節目《大鳴大放》指,很多國家不容許外國律師參與國安案,香港已經很寬鬆。另外,國安法和基本法廿三條部分罪行重疊,林定國指制定廿三條時會寬鬆些。

政府目標今年上半年通過修例,為海外律師申請來港參與國安法案件制定程序。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容許他們參與已經很自由。

林定國:「這個新的法律對個人來說也是新的經驗,還要說的是我們國家安全問題適用於香港。關於整個國家安全問題,我用常理想,很難想像為何會有一個外地律師會有特別優勢,或是特別是他認識,而我們不認識。」

政府正推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工作,其中涵蓋的兩類罪行分裂國家和顛覆政權與國安法重疊,林定國被問到廿三條會否因而寬鬆些。

林定國:「第廿三條中說了五樣,是現在香港法例未有涵蓋,所以你說寬鬆了,會寬鬆少許,如果有重複的話就不需要做,但是否寬鬆很多,我又不會這麼說。」

他指,制訂廿三條在維護國家安全風險的前提下會取得平衡,盡量尊重人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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