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昇認為連續上班20多天的安排或違僱傭條例原意

天星小輪一名47歲船長昨日清晨工作期間昏迷,倒卧船上,送院後不治。死者家屬下午到尖沙咀碼頭登上一艘天星小輪拜祭。 死者遺孀鍾太說, 丈夫是家庭經濟支柱,生前已連續上班23天,多次提及很疲累及辛苦。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每上班 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但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於原定休息日的30日內,另定休息日。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說,據她了解,死者無長期病患。她形容連續上班20多天的安排是不可思議,質疑是否有逼切需要這樣做。她認為今次事件後,有關方面需要檢討,是否繼續維持原有制度,抑或改行「雙軌制」,讓員工可選擇例如上班7天後,便放假1天。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勞聯的林振昇認為連續上班20多天的安排,或違反《僱傭條例》原意及精神。他說,法例下另定休息日安排,可為公司提供彈性,在取得僱員同意下,例如可於公眾假期上班,但隨後30日內要補假,並非希望僱主長期這樣做,否則難以確保員工有好的休息。 他又說會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出關注,希望政府重視有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