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創盛:富戶政策與時並進 執行收緊申報年期需便民
房委會建議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包括由原本住滿10年公屋才要申報是否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要求,收緊至每兩年申報一次。另外,又建議收緊公屋「世襲制」,只容許戶主加入一名成年子女的名字。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柯創盛指出,富戶政策需要與時並進,他認為很多公屋居民都是基層家庭,相信收緊申報年期,不會有大影響,又期望在執行時,盡量做到便民利民,令政策更切合社會需求,讓公眾資源用得其所。 他又說,很多公屋居民因年紀大,需要成年子女照顧,現行政策容許經審查後,有加戶或繼承安排。他相信新建議影響的層面不會太大,最重要是令長者戶得到適當照顧,而加戶的成年子女亦有責任,需要做到政策原意的目標。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認為,房委會的建議對打擊濫用公屋有少許幫助,其中收緊公屋富戶每兩年申報是否在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要求,屬於相對大的動作,可遏止個別濫用公屋資源的猖狂個案。 她又關注,如果收緊戶主只容許加入一名成年子女的名字,會否令其他低收入的子女反而需要申請輪候公屋,這並非有效善用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