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告鍾劍華誹謗案 鍾劍華撤回文章並付10萬元和解金

【Now新聞台】前特首梁振英告學者鍾劍華誹謗案,鍾劍華撤回涉事文章,並支付十萬元和解金。梁振英指代表律師確認收到和解金及另外一筆訟費賠償。

鍾劍華在社交網站發澄清啟事,提到涉事文章,誤指小桃園飯局發生在梁振英當選特首後,又多次提及梁振英與其作為特首的身份可能令讀者誤解,梁振英的管治團隊在他成為特首後參與飯局,亦可能令人誤解。

2013年天水圍暴力事件後,梁振英領導的特區政府「一言不發」,當年政府就事件數次發聲明反對暴力,文章就未有提及相關事實,亦可能令人誤解梁振英,是黑社會成員或與黑社會有關係。

鍾劍華撤回文章,保證不會以任何方式,於任何平台再發表小桃園飯局與天水圍暴力事件有關的論點,並引述梁振英接受澄清,雙方同意撤銷這宗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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