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控告鍾劍華文章涉誹謗 案件獲准永久終止聆訊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入稟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撰寫文章涉嫌誹謗案,高等法院以文章已下架為由,決定批准案件永久終止聆訊。 梁振英早前入稟指鍾劍華在《立場新聞》刊登文章涉嫌誹謗,案件原訂於8月7日在不設陪審團下開審,審訊預期15天。鍾劍華本月初在社交網站發出「澄清啟事」,表示已將涉事文章撤回,保證不會以任何方式於任何平台再次發表這篇文章,並向梁振英支付10萬元和解金,梁振英隨後亦有轉帖有關啟事,並表示其代表律師確認收到鍾劍華的和解金及另外一筆訟費賠償。 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訊前審核,案中提供證人陳述書的《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已於2021年12月辭職,而《立場新聞》創辦人蔡東豪剛正被通緝。法官歐陽桂如表示,涉案文章已下架,沒有公眾人士可查閱,決定批准永久終止聆訊,撤銷原訂的審期,以及就本案不作額外訟費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