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入獄︳惹官非前科多 網民秒速改維基百科 住址變收押所

41歲嘅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喺半山揸車時失事,後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3項罪名,去年被判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罪成,被判監18天,楊明其後提出上訴。今日高等法院駁回上訴,楊明需要即時入獄。

消息一出之後,有網民好快手將楊明喺維基百科嘅條目之中,住址一欄惡搞變成「荔枝角收押所」!而喺維基百科都有記載楊明歷年來嘅官非,原來都有好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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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楊明飲醉酒揸車,仲要停低架車喺佐敦道路中心「恰一恰」,警員發現佢酒精超標,事後被判罰款7千元兼停牌一年;一年後楊明喺夜店襲擊保安員而被判守行為,但係期間又因為飲大咗,用回鄉卡當八達通去便利店買嘢買唔到而搗亂,被判社會服務令15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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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近年經營燉湯店,但前年被傳媒揭發喺荔枝角嘅分店只有「食物製造廠牌照」,唔可以招待食客。食環署回應傳媒時表示曾經就同類投訴,2次作出檢控。

至於今次令楊明身陷囹圄嘅官非,係佢2020年8月揸車時失事喺半山撞爛一幅石牆,有報導話楊明當時腳步浮浮。楊明被控3項罪名,去年3月法官裁定「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名不成立,但「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罪成,本來要還押候判,但楊明嘅代表律師提出推翻認罪,案件要重新審理,但仍被法官判該2項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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