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情況」下員工仍被要求上班 陸頌雄斥指引無牙老虎

【on.cc東網專訊】雖然政府今晨(8日)7時發出「極端情況」公布,勞工處亦提醒僱主,除必要人員外,不應要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議員陸頌雄在社交平台貼文,批評「極端情況」指引是無牙老虎,應立法規定在惡劣天氣下停工安排。

陸頌雄指出,發現無論是今日的黑雨或上星期的10號風球,很多連鎖店仍然如常營業,除了向這些緊守崗位的員工表示敬意之外,還應該思考,這些非緊急的服務性行業是否應該要求員工上班呢?

對於員工在「極端情況」下仍要上班,他指這些連鎖店是否有向員工提供特別交通津貼?如未能上班者是否會扣人工、假期或勤工獎?他認為這些大企業應該要向社會作出交代。

另一議員黃國亦指暴雨造成廣泛地區水浸,黃大仙中心及地鐵站成澤國,觸目驚心。他指在如此惡劣天氣下,市面所見,仍有不少打工如食肆等服務業打工仔女趕上班,他們的安全情勢令人憂心。

政府今早宣布停課,但沒有就是否停工作出決定,只是一貫的提醒僱員按同僱主訂立的安排而定。他指過去多年來一直要求政府立法訂定惡劣天氣停工安排 ,但政府至今未有聆聽勞方建議,作出確切決定,致使今天豪雨下仍見處於弱勢的一般打工仔冒生命危險趕返工,故對此表示不滿和失望。

他促請政府盡快就停工安排進行立法工作,非緊急工種,如飲食、清潔等等,在惡劣天氣下毋須上班;同時,僱主亦不得在對缺勤或遲到的僱員作出扣薪或扣假,把打工仔女的安全放在首位,切實保障僱員合理權益。

根據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沒有禁止僱主在黑色暴雨下要求員工上班。議員林振昇認為當局應該釐清,在極端情況下僱主可否要求員工上班及工人假期的安排。

林振昇指出,雖然守則不是法例, 但如果看回其他法例,如職業安全健康的相關法例便寫得很清楚,僱主需提供安全環境予僱員。極端情況下仍要求員工上班,他反問街上水浸嚴重,是否安全呢?有否機會違反法例呢?他也有疑問。

對於僱主如何處理員工缺勤?他指過往收到扣薪金不太多,但較普遍現象是扣假期,即在極端情況下不能上班, 當你今日是休息日或年假,在第二個休息日或周日上班補償。嚴格而言,按《僱傭條例》這些休息日或年假是一早通知、安排,不可以臨時單方面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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