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回應蔡玉玲案 稱不應運用法律壓制合法新聞工作

歐盟回應蔡玉玲案 稱不應運用法律壓制合法新聞工作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因採訪查冊車牌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合共判罰款6000元。 歐盟駐香港及澳門辦事處在社交平台回應案件,指裁決提醒新聞自由不應視為理所當然,亦不應運用法律壓制合法新聞工作。 本港8個新聞工會及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指記者因為履行職能,要負上刑責,是新聞界最黑暗的一天,香港蒙羞的一天。聲明指,歷史必須記下這一日。政府將記者送上犯人欄,法院裁定記者有罪,嚴重衝擊第四權,亦令新聞自由響起喪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