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玉歡指香港有不少僭建問題 執管資源不足或影響工作

政府確認,大潭紅山半島70、72及74號獨立屋未經許可佔用政府土地,並懷疑有僭建物。屋宇署取得法庭手令,明日進入74號屋視察。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江玉歡說,就違規建築,亦可按《土地(雜項條文)條例》跟進,任何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屬違法,可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任何人將泥土移走、在未有許可下挖掘土地亦屬違法。 她認為,政府嚴厲執法屬無可厚非,認同應加快採取行動,保障公共財產,以免有機會導致逆權侵佔。 江玉歡說,香港存在不少僭建問題,政府執管資源不足,或影響工作進度。她建議,若一些小型僭建不影響公眾安全等,能否考慮可讓業主有機會「自守」、即取得專業人士的安全許可後,向政府申請暫緩執法,有關做法可讓市民分辦到僭建的嚴重程度,政府亦可留有記錄,不會永遠失去執管權。 江玉歡建議,政府應繼續善用科技,例如透過航拍照片,加快識別佔用政府土地的地點,提升執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