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合約訴訟 提新申索明年5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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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江若琳(Elanne)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官司訴訟本年初被裁定雙方各自部分勝訴,令官司暫時告一段落,但雙方的金錢申索仍需另開35天的第二部分審訊再處理。寰宇及江若琳均欲在第二部分審訊中加入原先沒有提出的申索,案件昨於高等法院提堂,暫委法官廖文健要求雙方索取指示,在明年5月5日早上十時再訊時,釐清有關新增申索可否加入第二部分審訊中,期間雙方需準備文件交給法庭。

早前法庭裁決指,江若琳的經理人2017年2月曾在某場合向江若琳投擲玻璃杯,企圖向江若琳施暴,寰宇國際集團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小明與江若琳傳出虛假緋聞後,林小明亦多次發言詆毀江若琳,廖官認為寰宇在沒有合理因由的情況下損害雙方的信任,違反合約的隱含條款而毀約,裁定雙方合約期為2004年5月3日至2014年5月2日。寰宇向江若琳早前追討近110萬元欠款,江若琳則向寰宇追討製作及宣傳費用等墊支費用,雙方的金錢申索將於第二部分審訊中處理。

文:劉曉曦

■江若琳合約訴訟將於明年5月再訊。圖為江若琳與老公Os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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