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大涌橋路1死7傷意外 承認危駕致死罪女司機判囚16個月

【on.cc東網專訊】沙田大涌橋路去年中發生嚴重車禍,一輛奧迪私家車駛至沙田圍路及大涌橋路交界燈位時,疑受前方衝燈的瑪莎拉蒂私家車影響,緊隨衝燈後直撞向行駛中的小巴,導致小巴被撞飛翻側。小巴司機慘被拋飛,頭部夾在小巴及路面之間,終傷重死亡,另有2名乘客嚴重受傷。肇事奧迪女司機與前方衝燈的瑪莎拉蒂女司機,早前分別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等罪,今(8日)接受判刑。法官林嘉欣指即使案中發生了災難性車禍,但瑪莎拉蒂女司機毋須為她衝燈後所發生的車禍負上責任,故判罰款1萬港元及停牌半年。至於疑受前車衝燈影響的奧迪女司機,則被判監16個月及停牌5年,其後須重新考牌。

2名被告依次是駕駛奧迪(Audi)的被告池燕妮(33歲),及駕駛瑪莎拉蒂(Maserati)的被告王萍(30歲)。池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身體嚴重受傷共2罪,王則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法官就該宗區院案件判刑時,援引2名被告背景指池已婚,過去經營一間婚紗店。她於案發前不足一個星期,才領取到正式駕駛執照,案發後她遭到起底,受到網民尖銳抨擊,並被診斷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後遺症等精神病;王從事證券交易員,其丈夫在內地從商,辯方求情指她是看錯其他道路的交通燈號指示才衝燈。

法官表明無法知道池案發時一刻的想法,但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池可能受到前車影響,或是受到同車乘客干預才緊隨衝燈,故她可能是受到誤導下不小心駛過路口,判她囚16個月及停牌。針對王的罪責,法官指她非故意衝燈,如果不是繼而發生嚴重事件,相信其行為在一般情況下可以罰款了事,故採用大額罰款及停牌令處理。

案情指池於2021年6月13日駕駛奧迪載着丈夫及潛在買家,於沙田圍路及大涌橋路往沙田新城市廣場方向的燈口停下,前方則是王所駕駛的瑪莎拉蒂,當時的交通燈號為紅燈。當指示其中2線可左轉入大涌橋路的交通燈轉綠時,身處直駛行車線的王卻跟着毗鄰開車往前,而當時直駛的交通燈號仍是紅燈,王駕車一路駛前,後面的池亦跟隨駕車衝燈往前,卻直撞上正在大涌橋路往馬鞍山方向行駛的小巴。小巴被撞致翻側倒地,小巴司機及6名車上乘客均沒佩戴安全帶,被拋飛至小巴左邊。小巴司機的頭部被夾在車身與路面之間,重傷不治;2名小巴乘客則重傷。池當場被捕,王則於翌日自首。

案件編號 : DCCC 3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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