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條文擬刪「男女」、「夫妻」字眼 泰國同性婚姻有望合法
泰國政府內閣昨日(21 日)通過修訂民事法規,容許同性婚姻,預計下月可向國會呈交相關法案,正式確立同性婚姻合法地位。美聯社引述政府副發言人報道,昨日通過的修訂是把婚姻法規上的「男士及女士」和「丈夫和妻子」的字眼改為「個人」和「婚姻配偶」,讓同性婚姻配偶的法律權益與異性婚姻配偶相同。
政府副發言人 Karom Polpornklang 說,法例修訂可保證同性伴侶組成家庭的權利,當局下一步須處理的是修訂退休金法例,以承認同性婚婚配偶相關權益。泰國總理賽塔稱,新法例草案將於下月(12 月)12 日呈交國會,若獲得通過,再經國皇的批准,泰國將會繼台灣及尼泊爾後,成為亞洲第三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或地區。
總理賽塔:每個人都應該享有平等權利
泰國國會去年曾就幾條婚姻平權議案進行辯論,但所有草案均未能通過。泰國現有的婚姻法規只承認異性婚姻,2021 年,泰國憲法法庭裁定有關法規合憲,但同時促請國會草擬法例,容許同性婚姻。
由為泰黨領導的新政府今年 8 月正式執政,該黨在選舉期間承諾通過婚姻平權法案。賽塔上月在社交平台 X 上貼文表明:「我相信每個人都應該享有平等權利,不論他們的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