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律師修例明日恢復二讀 林定國:通盤考慮審批申請

政府提交的《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明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修例規範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 相關草案3月提交立法會首讀,法案委員會開了2次會議,公眾諮詢7日。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本台專訪,否認修例是「走過程」,強調法案首讀前已充分聽取議員意見,修例涉及的改動不多,過程已有足夠諮詢。 林定國重申,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性質特別,常理而言不適合容許在港沒有執業資格的大律師擔任法律代表。由於每宗案件涉及的議題、焦點都不同,不適合由政府提供申請專案認為的「正面」或「負面」清單,反而由最熟悉案件的律師解釋申請理據更為適當。 被問到海外律師以及其當事人的政見和背景,會否納入審批考慮,被指「港獨」、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人士,申請海外律師辯護是否一定被拒,林定國回應,不會完全不考慮背景,但亦不會單一來看,要視乎每宗案件,作通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