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前年5月違反禁聚令 「Lunch 哥」認罪罰款5000元

【on.cc東網專訊】前年5月8日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有市民聚集,「Lunch哥」李國永與兩名男子被票控違反限聚令。案件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李國永承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傳票罪,辯方求情指李因為想引人注目才犯案,現已得到他人關懷,故重犯機會較低。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李罰款5000港元,同時警誡李不得求助家人,須用自已的零用錢支付罰金,才會有深刻教訓。餘下兩名被告則獲准撤銷其面對的傳票罪。

案中3名被告為李國永(20歲)、紀竣曦(19歲)和張晉僖(19歲)。李承認控罪,案情指於2020年5月8日,中午約12時半,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L1層的1100至1103號店舖門外,包括李在內有逾10人正在聚集。有便衣警員目睹李叫口號、帶頭唱歌及拉起一幅印有政治口號的橫額。警方以聚集人士違反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為由,發出合共4次警告但不果,故上前截查眾人,並向李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控方透露,李國永過去共有4次相同的傳票紀錄。辯方補充指,李在首次被定罪後,判罰感化令,其後每次被定罪後都增加感化令刑期,共累積至20個月感化令,至今他已完成當中的11個月感化。辯方續求情指,李有社交障礙,朋友不多,過往校園生活中甚至受到同學欺凌,遺憾地沒有朋友為他寫求情信,但是家人、師長及教會牧師都為他求情,其中牧師形容被告願意改善自身。裁判官聽罷陳詞後以罰款了事。

案件編號:ESFS 500002、500011、5000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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