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1.3萬洩機密 前警員臨場褪軚 官斥兒戲押下周一再訊

【on.cc東網專訊】時任警員涉嫌向一名貸款公司董事收取賄款共1.33萬港元,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他亦涉嫌未經許可向一名同袍索取貸款約1萬港元。廉署控告時任警員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兩罪,另控告貸款公司董事1罪,案件今日(12日)在沙田法院首次提訊。男警原本承認全部兩罪,但在控方押後約45分鐘修訂案情後,被告卻突然改變主意,表示欲撤銷答辯,裁判官厲斥「點會咁兒戲!」稱被告作為前警員,無理由不熟悉法律程序,更斥被告「法庭唔係你想點就點!」現押後至下周一(15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29歲被告蘇靖峰,案發時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37歲被告彭閏謙則為鷹富資本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代表彭閏謙的當值律師申請押後,以索取文件及聘請私人律師。裁判官將其案件押後至7月11日再提訊,他續准保釋。

裁判官之後處理蘇靖峰的案件,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裁判官問辯方他是否需要與另一被告一併押後,抑或獨立處理。辯方斷然說毋須押後,被告可以直接答辯。被告之後承認兩項控罪。控方指需時修訂案情,以刪除有關彭閏謙的部分。約45分鐘後重新開庭,辯方卻說欲撤銷被告認罪答辯,因被告讀過修訂案情後,覺得要押後處理。裁判官質疑,控方只是刪減而非新增案情,批評被告「一時話認罪,一時話唔認罪,一時話想押後,點會咁兒戲!」要求被告交代改變主意的原因。

午休後,辯方解釋說,控方早上修訂案情期間,被告跟母親通電話,對方說會替他找私人律師,另家有瑣碎事未處理,這是他改變答辯方向的原因,又透露被告已聘請私人律師,私人律師正趕來法院。惟至下午4時許,被告表示「私狀」未及趕來。裁判官斥他做法不當,如同騎劫法庭,「法庭唔係你想點就點!」現押後至下周一再訊,待私人律師出庭。

控罪指,蘇於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0月11日期間,從彭閏謙接受總額港幣1.33萬港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回答彭有關香港警務處運作的查詢時,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彭的誘因或報酬。另外,他被控於2021年9月1日,未得許可而向歐陽毅索取港幣約1萬港元貸款。彭閏謙則被控於同一時段,向蘇靖峰提供港幣 1.33萬港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

案件編號:STCC146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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