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前主任涉索取家長賄款 擬認9罪轉為污點證人

【on.cc東網專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國際幼稚園前行政主任,指她涉嫌向多名家長索取及收受賄款共逾90萬港元,以助對方子女獲該幼稚園幼兒班取錄,有家長當場拒絕,另有10名家長則因涉嫌提供賄款被控。廉署其後再起訴3名家長和一名商人,指4人亦涉案,行賄共34萬港元,控以4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兩案今早(19日)同於區院提訊。該名前行政主任表明將承認9項控罪,並出庭指證其他被告。控方申請將兩案合併處理,但涉及4人案件當中的兩名被告表明反對。法官先將兩案同定於明年11月14日開審,預計審訊35天,眾被告續准保釋。

至於有兩名被告反對合併方面,法庭定於今年11月13日開庭處理,並定於12月7日就涉及4名被告的案件作提訊,屆時辯方將正式交代4人的答辯方向。案件審訊方面,控方指將會有34名控方證人,當中包括首被告林珍妮及3名校方代表,其餘30人均為廉署職員,15名被告當中有4人會有錄影會面紀錄。

兩宗案件的首案涉及11名被告,首被告林珍妮(53歲)為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前行政主任,她被控8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她表明承認當中9罪,其餘控罪將於法庭存檔。10名被控的家長依次為黃詠雯、劉映均(前稱「劉慧德」)、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及其丈夫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蔡慧妍及其伴侶李俊朗(34至44歲),他們分別被控上述8項串謀罪名,江另被控1項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

至於涉及4名被告的案件,4人分別是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及蕭裕邦(33至45歲),各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指4人於2018年9月4日至2021年3月1日,與林珍妮串謀,使作為代理人的林,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共34萬港元,致使英基向4名學童提供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的幼兒班學位。其中黃及朱表明反對將兩案合併。

案件編號:DCCC 6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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