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示威 9名被告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

2019年有網上號召市民到警方大興行動基地抗議測試催淚氣體,12人被控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開審前,其中9名被告承認非法集結罪,法庭將案延至本月24日待辯方進行求情,認罪被告還柙至下月8日判刑,餘下3名不認罪的被告繼續受審。 案情指,2019年10月30日晚上9時前,約200名示威者在良運街近大興行動基地集結,有人向警方大喊侮辱言詞,有人用鐳射筆照射負責看守大興行動基地的警務人員。 約60名支持政府的示威者在大興行動基地正門外的震襄路集結,並以擴音器向良運街的示威者叫喊,警方要求兩批人士離開,在正門外支持政府的人士及後離去,但不滿示威者仍在良運街集結。 晚上約9時半,有示威者拆除行人路鐵欄,又用鐵欄及交通圓筒等雜物架設路障,有人干擾震寰路與良運街交界的交通燈,其後警方於不同方向進行掃蕩並拘捕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