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與校長無個人恩怨 就暫委副校長議題與校長溝通多時

港大校委會:與校長無個人恩怨 就暫委副校長議題與校長溝通多時

港大校委會就有關港大委任暫委副校長風波問題,向師生校友發電郵,表示有關委任為加強管治,合法合規,校長知情;同時是別無選擇下、為港大利益做出的集體決定;而且是考慮到種種管治問題,並非某些傳言中的「私人恩怨」。校委會聲明又說,近日從新聞得悉,行政長官李家超已責成教育局了解事件,校委會定必開誠佈公,全面配合。

校委會指出,根據《香港大學條例》規定,任命大學高層管理團隊的權力完全屬於校委會,又說已與校長就相關議題醞釀溝通多時,認為校長聲稱「毫不知情」實在說不過去。 校委會又說,今次委任之前,大學有7個副校長職位,卻只有4名人士出任,有一個副校長職位更懸空了5年半,經年沒有完整的管理團隊,管理問題頻出,如不盡快加強管理隊伍,完善管治結構,恐怕管理疏失會愈演愈烈,例如一些重大專案,校長沒有經過校委會,就直接通過UGC報到立法會審議。校委會指,做法令大學出現種種混亂,情況令人憂慮。

校委會強調,過去大學出現的管理疏失,已說明有問題存在,必須正視解決。校委會肩負監督之責,和校長並無個人恩怨,對大學管理問題,校委會一直按內部程序解決,雖然屢受攻擊亦未向外發聲辯白,抱持對事不對人的態度。校委會絕對支持校監李家超要求,校委會和管理層做好良好溝通,相互配合,珍惜保護港大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