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提供300公頃創科用地 或直接批地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於新田科技城的創新科技園區內,預留了不同規模的地塊,包括落馬洲管制站的20公頃政府土地,以配合不同規模和用途的創科設施。當局會考慮在法定規劃下提供彈性,容許多種用途,亦可以採用非傳統的批地方式,而在批出區內創科用地方面,會配合創科局的產業政策,考慮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批地方式,發展局發言人補充,包括可考慮透過有限制投標、直接批予合適企業等方式批地。 局方在文件亦提出,可考慮採用「 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讓土地業權人以原址換地方式在新發展區內進行與政府規劃意向相符的發展。 發展局在文件中又提到,為突顯政府對推動創科發展的決心,創新科技園區及落馬洲河套地區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將合共提供300公頃的創科用地,佔新田科技城超過600公頃總發展面積的一半。這300公頃的創科用地,可容納7百萬平方米的總樓面面積 , 相當於17個香港科學園 , 與深圳河對岸300公頃的深圳創新科技區相若。根據目前規劃,首批未平整的創科用地預計可於明年下半年提供,工程可繼而展開,並預計於2026年完成平整。 另外,文件指,新田市中心將由2031年起提供約5萬個公營和私營房屋單位,大部分位於新田站的500米步程範圍內。整個新田科技城亦採用了較高的發展參數,當中公營房屋用地的住用地積比率為6.5,而創科用地的最高地積比達6。新田創新科技園區內亦設有人才公寓,預計提供約6400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