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禁日 10 都縣水產入口|禁令 8.24 凌晨零時生效 代購同屬違法 違例可罰款10萬元

港禁日 10 都縣水產入口|禁令 8.24 凌晨零時生效 代購同屬違法 違例可罰款10萬元

日本宣布明(24 日)將福島經處理核污水排入大海,港府同日起禁止源自東京、福島等 10 個都縣的水產品進口,有關禁令今已刊憲,明日凌晨零時生效。政府今(23日)舉行聯合記者會指,所有凌晨零時之後付運的水產品均受限。

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楊碧筠指,因應日本排放核污水,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小組,以加強輻射監測。經擴大的食物安全命令,凡源自日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和埼玉10個都縣,並在8月24日或之後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的活生、冷凍、冷藏、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海鹽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輸入香港及在香港境內供應。

禁令明日生效,至另行公布日期。任何受命令約束的人,違反命令的任何條款,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 12 個月。

至於其他未被禁止供港的日本水產品,食安中心會加強輻射水平測試,確保無超標才放行。食環署會沿用現行禁止福島縣所有出產的食品進口,至於福島縣附近四個縣的食品,即茨城、栃木、千葉、群馬的食品,必須附有日本當局發出的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才可進口。

另外,食安中心每日會在專題網頁公布有關日本進口食品的資訊,包括輻射檢測結果等;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黎存志表示,從魚統處批銷的捕撈漁產品和香港水域內魚類養殖區,檢測次數會由每月一次增至每日一次;天文台助理台長李立信則指,天文台會加強本港水域的海水樣本輻射監測,一旦有異常會直接通報漁護署。

食物安全專員黃宏指,有關措施已與業界聯絡,並舉行解說會。又指有關檢測程序行之有效,當食品到港會先檢查文件,並「攞板」做檢測,完成前不會「放行」至市面。

被問到市民外遊時是否需要擔心食安風險,黃宏指,市民要留心是否涉及相關被禁都縣的食品,因「存在風險」。至於會否對港人遊日發食安警示,黃宏解釋,在日本進食的風險程度視乎很多原因,如「食嗰條魚食幾多,魚入面有無輻射含量,有幾多。」香港則沿用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魚都係特別的食物,不嬲都建議大家適量地食,唔好日日咁樣食,否則風險會增加。」

至於代購是否違法,政府指,禁令是禁止有關水產品輸入香港及香港境內供應,根據《食物安全條例》,「供應」包括售賣食物、要約售賣該食物或為售賣而保存或展示該食物、交換或處置該食物,並為此收取代價、及為商業目的,送出該食物作為獎品或贈品。

換言之,代購相關水產品屬於違法,政府指可判最高 6 級罰款及監禁 12 個月。至於自用購買食材、免費送給親友,則不會違法。

港府禁日本 10 都縣水產禁令常見問題:

Q:規管的「水產品」定義?

A:指魚、介貝類水產動物、兩棲類動物或任何其他種類的水中生物,另包括海鹽及海帶。

Q:條例生效時間?

A:8 月 24 日零時零分開始生效?此前已上貨船或貨機的水產品,在零時零分後抵港則不受限。

Q:條例撤銷時間及條件?

A:言之尚早,要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日本排放系統是否運作正常、水產品幅射水平、日本數據是否取信其他國家經濟體等。

Q:清關及入口檢測時間會否增加?

A:不會。幅射污染檢測大約 1 小時,清關大約 3 至 4 小時,與過往時間相約。

Q:手信會否違法?

A:自用購買食材、免費送給親友,不會違法。

Q:代購會否違法?

A:代購屬商業行為,屬違法,可判最高 6 級罰款及監禁 12 個月

Q:進口合成產品是否規管範圍?

A:不是,例如魚蛋、鼓油、蠔油不受限,海關會抽查進口產品。

Q:產品使用日本原材料,但在香港製造及包裝,是否違法?

A:是,例如魚、蝦、蟹由日本入口都是不可以,在香港再包裝及製造亦不可以。

Q:受管理的水產品佔香港百分比?

A:未有相關數字。雞蛋佔整個日本進口食物逾 10 %,所有水產品佔整個日本進口食物約 6.75%。

Q:一夜干、魚乾是否受規管食品?

A:是,一夜干經過一夜風乾,屬於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

Q:若其他日本地區食品幅射水平超標如何應對?

A:會在入口層面禁止該批次進口香港,有機會加強該食品來源地區的入口管制,甚至考慮暫停該地區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