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入黑幫卧底警作供:跟過6名「大佬」其中英傑對我有好感

案件其中兩名被告陳家建(左)及黎家龍(右)。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派臥底於15年至17年間滲入「和勝和」搜集情報,拘捕多名包括黑幫高層人士的男子,其中9人被控以三合會社團成員的身分行事等共24項罪名,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卧底警員繼續出庭作供,指大佬英傑對他「有好感」,但不認同自己做「𡃁」做得特別投入。第三被告代表大狀盤問完畢,其後辯方大狀需時準備問題,提早散庭案件明續。 卧底警員指,整個卧底任務期間,總共跟隨了6位「大佬」,跟新「大佬」時沒有通知舊「大佬」,有同時跟隨多於一位「大佬」,在該名「大佬」面前便會向其他人聲稱正跟隨該位「大佬」,除了跟隨第五位綽號「英傑」的「大佬」有封$36.6元利是作入會手續時,其餘均沒有,有「大佬」當初都有要求他「入會」,但並沒有堅持,卧底稱「身上無散紙」去封利是,就不了了之。被問及與英傑的關係時,卧底不認為自己在他眾多隨從中特別投入,只是做好斟茶及招呼等責任,但認為英傑對自己「有好感」,可能因為自己「可以隨時出嚟」,陪他消遣。 卧底續指,16年在彌敦道及尖沙咀K11的疑似打鬥事件中,他有「衝上前」,因為不可能「企係到」,強調自己純粹「衝上前」,沒有參與打鬥,更有勸喻指「算啦唔好打啦」。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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