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旗下安樂機電承認違競爭法被罰1.5億元

由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擔任主席的安樂工程,旗下公司安樂機電承認違反競爭法,被罰款合共1.5億元。 競爭事務委員會宣布,安樂機電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並與競委會訂立合作協議,而其員工佘嘉偉和鄭潔純亦同意承認法律責任,與競委會達成合作協議。 雙方將共同向審裁處申請包括就首輪和第二輪訴訟,對安樂機電施加1.5億元罰款;向業務實體答辯人收取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等,有關申請須經審裁處作出決定。 考慮到安樂工程及安樂機電主動與競委會接觸,以處理該會的執法行動,並承諾履行協議中所有規定,競委會將行使酌情權,向審裁處申請押後首輪訴訟中涉及安樂工程的法律程序,但涉及安樂機電的法律程序仍會繼續。 另外,安樂工程在港交所發公告指,與競委會訂立協議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又指已考慮多項因素,並就協議及第二輪訴訟,將訴訟責任撥備,由6000萬元增至1.5億元。 安樂工程又預計至今年底止,盈利將按減少約60%至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