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收回復康資源協會單位 協會往終院申請上訴許可被駁回

【on.cc東網專訊】香港理工大學(下稱理大)指稱於1992年以每年1萬港元的廉租,把校舍單位租予香港復康資源協會(下稱協會)經營復康門診中心,條件是該中心要將需要研製特殊復康器材的個案,轉介給理大的復康科技中心。惟理大指中心自1994年起再無轉介個案,認為協會背離當初合作原則,遂於2017年入稟高院,要求收回單位及賠償租金和其他損失。原審時理大被裁定敗訴,上訴庭之後裁定理大上訴得直。協會今(20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結果被駁回,維持上訴庭判決。

申請上訴許可的是復康資源協會,答辯方為理大。理大在取得香港賽馬會4,100萬港元撥款後,自1992年起與協會達成協議,讓其以免租形式使用中心單位,但要每年支付1萬港元以補貼水電、清潔及維修費。原審法官裁決指,協議沒有隱含條款,要求協會轉介研製特殊復康器材的個案予復康科技中心,裁定理大敗訴。

不過上訴庭指,原審法官採納了錯誤的基準去考慮涉案協議,而且協議並沒顯示理大允許協會永久佔用該單位,並可在合理通知下終止協議。因此上訴庭裁定理大上訴得直,協會須交出單位及賠償損失。協會不服上訴庭判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今開庭聽取陳詞,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協會一方質疑理大無權單方面終止協議。終院聽罷陳詞後,即時駁回上訴許可申請,維持上訴庭判決,即協會須交還單位,並要賠償理大損失。

案件編號:FAMV 1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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