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倡重大電壓驟降事故設罰則 中電仍在考慮

【Now新聞台】中電就今年發生的多宗電力事故向政府提交調查報告。環境及生態局指,已向中電提出就重大電壓驟降事故設立懲罰方案,指中電仍在考慮建議。

今次報告涉及的中電在四個多月內發生的五宗電力事故,其中上月位於屯門龍鼓灘的發電廠發生電壓驟降事故,約半小時內,全港多區共接獲逾120宗困升降機報告。

中電總結事故指是由雷擊導致,當日40萬伏特輸電系統連續兩次發生電壓驟降,電力設備亦出現由雷擊所致的接地放電現象,其後三台發電機組跳閘,停止運作,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發電機組附近10秒內接連出現雷擊,中電指情況屬於前所未見,會對避雷系統作更詳細檢測,研究提升電力系統避雷能力。

而三月元朗十八鄉發生山火期間,亦有連接荔枝角至元朗的架空電纜故障,導致電壓驟降,中電就指事故由山火引起會採取預防措施,包括加強巡邏。

另外,同月中電在元朗更換架空電纜時,亦有電纜倒塌擊中小巴。中電指,承辦商在施工時未有採用物料防墮裝置,亦與工作人員協調不足,機電署已向中電發出警告信。

環境及生態局指,已向中電提出就重大電壓驟降事故設立懲罰方案納入《管制計劃協議》,指中電仍在考慮相關建議。

有市民贊成做法。

李先生:「始終用金錢懲罰以及公司名譽,對電力公司有所警惕。天災的話,它又彌補到的話,可能懲罰方面就有所斟酌,但如果是人為或者程序疏忽,懲罰就加大一點,這才有警惕作用。」

龍先生:「有緊急設備,電壓驟降影響電壓不太好,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緊急電。」

機電署指,會跟進改善措施,已要求中電全面檢視供電系統的資產管理系統,又指會在事故後要求升降機承辦商調配人手到受影響地區重置升降機運作。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