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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網上發文煽惑製造爆炸品炸軍營 判囚4年半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在網上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判囚4年半。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犯案時經過深思熟慮,有邏輯亦有意識,不接納他以患自大妄想症作為求情理由。

27歲被告陳振銘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案情指,他2017年在高登討論區發帖文,以不排除製造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為題,詳述製造硝酸甘油炸藥的原材料、分量及步驟等,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患有自大妄想症,當時因病情,相信解放軍軍營內進行病毒實驗,影響他的中醫藥研究,所以發布帖文,內文亦沒有提及使用步驟,因此根據帖文製作炸藥並不可行。

法官鄭紀航判刑時引述專家報告指,相關分量的炸藥可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甚至死亡,強度等同小型手榴彈,帖文可經討論區快速及廣泛傳播,被煽動的人亦可製作分量以倍計的炸藥,後果可以極為嚴重。

他又指,被告獲倫敦大學取錄,認為他智力無異常,是經深思熟慮後發文,決定以5年監禁作量刑起點,但考慮到被告無案底,以及控方延誤起訴等,判囚4年半。

法官判刑時指,不接納被告心理報告作為求情理由,但建議懲教署有需要的時候,為他提供心理或精神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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